路政许可——在省养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、电缆及设置广告标牌等构筑物办事指南
1.事项名称
路政许可——在省养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、电缆及设置广告标牌等构筑物
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
颁发的证件:《交通行政许可准予决定书》 证件有效期:无
3.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
经许可后可以实施
4.设定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(1997年7月3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) 《广东省公路条例》(2003年1月11日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)
5.审批条件
见附页
6.申请资料
1、申请书(包括主要理由、地点、安全保障措施、施工期限等); 2、设计图(交通部《路政管理规定》第16条)
7.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
各区公路局路政管理所 各区公路局路政管理所
8.审批决定机关
国道的在省公路管理局,省道以下在各区公路局
9.审批程序
国道:1、申请人向区公路局递交申请,由区公路局初审; 2、市公路局复核; 3、省公路管理局作出决定。 省道:申请人向区公路局递交申请,由区公路局作出决定。
10.审批时限
自受理之日起 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
11.审批收费
无
12.审批表格
有
13.年审或年检
14.受理咨询的机构和电话
咨询机构:佛山市公路局南海区路政科。 咨询电话:81237022